最新!涉及镇海一地征收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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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镇海渔网厂东南侧
住宅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公众意见情况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规定,镇海渔网厂东南侧住宅地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点击查看详情)于2023年6月8日起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的公众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被征收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及层次朝向差的问题。
二、关于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及补助的问题。
三、关于产权调换房屋选址问题。
四、关于货币补偿补助问题。
五、关于产权调换房屋学区问题。
针对被征收人提出的问题,区人民政府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了分析研究,认为:
一、关于被征收房屋预评估比准价格及层次朝向差的问题。
根据《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技术规程》(甬征估委[2021]1号)规定:
(一)被征收房屋评估比准价格是指评估机构根据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的基本状况设定类似比准案例,经过评估得出的评估时点的比准案例房屋市场价格。
(二)住宅房屋与比准案例房屋结构、使用年限、层次、朝向不同的,在进行入户评估时会按规定修正。
二、关于被征收住宅房屋产权调换安置面积及补助的问题。
本项目征收按照《宁波市镇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镇政发〔2022〕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一)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包括被征收住宅房屋评估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与住房困难补助或者低收入住房困难补偿之和】与产权调换房屋评估比准价格换算,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确定。
(二)产权调换面积补助: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按被征收住宅房屋补偿价值(不包括装修、附属物等)与产权调换住宅房屋评估比准价换算面积的15%给予产权调换面积补助;补助面积超过10平方米的,按10平方米给予补助。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三)产权调换公摊面积补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为设置电梯建筑的,在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给予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3平方米;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补助建筑面积10平方米。补助面积部分不支付房款。
三、关于产权调换房屋选址问题。
本项目综合考虑了居住环境及交通的便利性,确定产权调换房屋选址。
四、关于货币补偿补助问题。
本项目征收按照《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21﹞28号)、《宁波市镇海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镇政发〔2022〕5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产权调换房屋学区问题。
本项目被征收人安置包家地块房屋的,学区参照被征收房屋区位划分。
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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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镇海区人民政府网
编辑:金施施
终审:章振剑